互助福利金申請辦法
高雄市廚師職業工會互助福利金申請辦法與規定
主 旨:為慰問本會會員因傷病住院、生育及本人結婚誌賀或本人及其家屬死亡奠儀等..特訂本辦法。
第一條:凡本會會員,入會滿一年(退會再入會者、年資重新計算)且無積欠本會任何費用者,符合申請標準皆可提出申請。
第二條:本互助福利金經費由本會常年會費收入提撥專款辦理、凡符合申請要件者、皆可申辦。
第三條:申請條件標準與給付金額如下:
類 別 | 條 件 | 應 具 證 件 | 金 額 |
會員住院 |
須住院 滿四日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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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 元 |
會員結婚 | 本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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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 元 |
會員生育 | 比照勞保之規定。 (限女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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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 元 |
會員死亡 | 本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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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 元 |
本人家屬死亡 | 限父母、 子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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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圈、輓聯 |
第四條:本項給付一經審查通過,將另行通知發放。
第五條: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受權理、監事會,得隨時修改之。
第六條:本辦法經理、監事會及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。
第七條:各項給付申請期限自發生日起一年內申請,逾期者不再受理申請。